发布时间: 2025-07-03 11:01
我院于2025年6月30日发布的《关于公开处置报废资产公告》(https://www.chqsyy.cn/3yy/news/506),现作以下变更。
变更事项1:
“二、竞买流程(一)公告时间2025年6月30日至7月4日12:00。(二)报名及审核时间、地点 请竞价单位(企业)经办人携带以下资料(核验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于2025年7月4日14:00-15:00到成都市成华区第三人民医院后勤科办公室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核。(1)竞价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非法定代表人直接经办,需提供竞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3)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医疗设备拆解处置资格,提供医疗废物处置资质证明,放射设备处置专项资质(涉及放射类设备)。(4)再生资源备案表文件。(5)拟处置设备为医疗类专用设备,收购单位承诺不得以任何方式再次进行临床使用,否则一切后果由回收单位承担(提供承诺函原件)。(6)竞买人承诺参加本次交易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7)单位(企业)公章(现场报价确认使用)。”
变更为:
“二、竞买流程(一)报名及提交资料时间 2025年7月3日起至2025年7月11日12:00,逾期无效。
(二)报名文件投递要求: 参与竞价单位(企业)提供以下资料(PDF扫描件加盖公章),于2025年7月11日12:00前以“报废处置+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为名称打包发送至邮箱cdschqrmyy@163.com(超过报名时间投递资料的报名无效)。
(1)拟参与竞价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经办人身份证,若非法定代表人直接经办,需提供竞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
(3)因标的物资中含有报废电子类和放射类医疗设备,报名单位应符合《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40号)、《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发<四川省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名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川环发〔2014〕140号)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相关规定,并提供包含但不限于医疗设备拆解环评审批文件或其他医疗设备拆解的相关资质文件、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名录或临时名录”的截图及批复、环评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4)再生资源备案表文件。
(5)竞买申请人须承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本次竞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竞买申请人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强制性条件;⑦承诺不存在其他个人或单位借用竞买人名义参与竞买;⑧承诺进行规范处置并提供符合环保要求的处置场所证明材料,按照有关规定对放射设备报废去功能化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配合后续报废变更许可证等流程;⑨如因违规让他人冒名竞买,或买受人违规处置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由竞买人承担;⑩拟处置设备为医疗类专用设备,收购单位承诺不得以任何方式再次进行临床使用,否则一切后果由回收单位承担。”
变更事项2:
“(三)踏勘和竞价
1. 踏勘:资格审核通过的单位(企业)将安排现场查看实物及竞价。因场地有限,每家单位(企业)限1人踏勘及竞价。”
变更为:
“(三)踏勘和竞价
1. 资格初审:将对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将电话通知踏勘时间,未通过审核的将不再通知。备注: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凡发现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等情况的终止参与及合作。
2. 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单位(企业)按照电话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报名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现场复审,核验资料的真实性,并提交复印件及承诺函原件。
3. 踏勘:通过资格复审的单位(企业)将安排进行现场查看实物及竞价。因场地有限,每家单位(企业)限1人踏勘及竞价。”
其他事项不变。
成都市成华区第三人民医院
2025年7月3日